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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跟姊夫約翰還在談戀愛的時候,有次大家聊天,我說:「啊你跟父母住喔!」

 

約翰立刻更正:「不,是我父母跟我住!」

 

那時約翰在多倫多大學電腦工程系任教 (是,他們是師生戀!)經濟情況應該是蠻好的,在郊區置有房子。一棟房子分前後兩戶,約翰住前面,他父母住後面,各自有門口出入,但是廚房有一道門可以互通。

 

約翰是英國出生的波蘭人,所以當時我覺得到底還是歐洲人比北美人較有家庭觀念,會願意跟父母住在一起。

 

結婚後,他們還是繼續住在那裡。

 

姊姊生第一個孩子時,姊夫媽媽大概很興奮,常常會穿過廚房間那扇門跑來看孫子。

 

你知道新手媽媽嘛,又還在月中,不免筋疲力竭時時都得爭取時間睡覺,可是婆婆醬子隨時隨地跑過來,姊姊覺得不堪其擾,於是跟姊夫嘀咕了幾句。

 

姊夫竟然說:「那妳就把那扇門鎖上啊!」

 

姊姊一想,對呀,言之有理呀!

 

之後不欲被打攪的時候,姊姊就真的把門上鎖不讓婆婆進來,而婆婆也OK,完全沒有表現出不悅的樣子。

 

這樣的事,若在華人家庭,多半會引起軒然大波,婆婆很可能自此憎惡媳婦:「這是我兒子家,我愛來就來愛去就去,妳這個長頭髮的居然敢給我吃閉門羹,這麼不孝不怕天打雷劈嗎..............」

 

有次她婆婆說了一句「我兒子的房子」,姊姊即刻溫和的提醒:「現在是我跟約翰的房子了,房貸我也有在負責一部分喔!」

 

她婆婆聽了並沒有表現出不高興的樣子,往後也沒再說「我兒子的房子」之類的話。

 

不過,我姊姊只是道理分明,絕對不是惡媳婦(當然,她的婆婆也很明理啦。)

 

姊夫的父親去世後,他們換了間大一點的房子,還是跟老太太住在一起,沒有分門別戶,但是不一起用餐,姊夫姊姊的傭人也不會幫老太太洗衣做飯。

 

總之同屋而居、各自為政互不干擾就是了。

 

後來老太太病重臥床年餘,姊姊親自照顧服侍(是把屎把尿那種照顧服侍)直至老太太去世。不過照顧婆婆完全是姊姊自願,姊夫並沒有做出要求。

 

我覺得,姻親關係就該如此,大家像鄰居一樣相處,可以守望相助但不作額外要求,誰也沒義務為對方犧牲付出。

 

中國古代婚姻法律的七出之條,第一就是「不順父母」;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謂之逆德,是符合休妻條件的。而現在仍然有許多許多華人的思想仍然拘泥在這古代的禮制習俗中,認為做人媳婦應該要孝順翁姑。

 

這點,細想真的很不合理。媳婦是人家的女兒,公婆既沒生過又沒養過她,為什麼媳婦要孝順公婆?

 

做翁姑的只該由他們自己的兒子來孝順,最多是偷偷的希望兒子有本事哄得媳婦心甘情願的來孝順他們。

 

其實孝順公婆這一樁倒也還罷了,更恐怖的是公公婆婆那種「一家親」的想法。

 

什麼是「一家親」的想法?

 

舉例來說,已嫁出去的女兒時時回娘家 shopping,經常不問自取隨意拿走屬於媳婦的東西,媳婦若稍有怨言,公婆立刻不滿嗆聲:「一家人為什麼要這麼計較.............」

 

然後不成材的小兒子欠下賭債,也不管大兒子與媳婦經濟狀況如何,做公公婆婆的硬是一頂「要友愛手足」的大帽子扣下來,勒令兒子媳婦幫忙償還債務。

 

還有更莫名其妙的是不准媳婦孝順自己的父母,因為「妳已經是我們家的人!」

 

(啊講清楚一點,究竟是你們家的人還是你們家的奴隸?假如是奴隸的話那你們兒子不能跟我離婚喔,因為奴隸只可以拿來賣喔!)

 

看了許多有關婆媳問題的台灣清談節目,當然媳婦不好的也有,但絕大部分都是婆婆在欺壓整治媳婦;其中的方式真是千奇百怪匪夷所思。

 

其實歸根究底,婆婆不滿媳婦,都是對媳婦要求太多太高的緣故。

 

我想每一個女子結婚,都會希望能夠與婆家諸人和睦相處吧,然而很不幸,這一個心願通常都是造成後來婆媳失和的原因。

 

因為貪婪是人的劣根性,得寸進尺更是人之常情,一個人永遠沒有可能滿足另一個人的期望,勉強自己去迎合別人,最終會落到兩面不是人的地步。

 

人與人之間,有要求就一定會生嫌隙。

 

譬如某甲與隔壁鄰居屋前有一塊相連的草坪,平常都是各自打理各自那邊。

 

然而有一陣子某甲很忙沒時間剪草,一天下班回來看見鄰居剪草時竟然把自己那邊的草也剪了...............

 

假如某甲完全沒有想到鄰居會這樣做,某甲一定會喜出望外十分感激,但是,假如某甲認為這是鄰居應該做的 (欸你別說,真的有這種「人人為我、我為自己」的人喔),也許某甲口頭上會向鄰居道謝,但心裡卻想:  順手嘛,十來平方公尺的草坪,電動剪草機推一推,用不著五分鐘就剪完了,這有什麼大不了?兩家草坪相連,草一邊高一邊低,你自己看起來也不順眼啊….................

 

因為某甲對鄰居心存這種期望,覺得鄰居理所當然應該這樣做,他只會高興自己不用剪草了,一定不會真正感激鄰居,甚至可能會暗暗嫌鄰居剪完草沒有把草屑「順手」掃乾淨。

 

好,之後某甲繼續忙碌,鄰居也繼續幫某甲剪草。一段時間之後,鄰居開始覺得某甲的道謝毫無誠意,似乎亦沒有打算回饋(譬如搶先剪一次草)他的示好,鄰居漸覺無趣,終於不再幫某甲剪草了。

 

鄰近不再幫他剪草,某甲肯定會覺得鄰居不好(某甲不會反省,因為他認為那是鄰居該做的),兩家就此生出了嫌隙。

 

假如某甲與鄰居一向保持微笑點頭打招呼的距離,平日抱著各人自掃門前雪方式生活,對彼此都沒有任何期望,那麼這兩家也算是和睦相處了,不是嗎?

 

我的意思是,翁姑與媳婦之間不該有「不該有」的期許。

 

說把媳婦當自己女兒、說把翁姑當自己的父母都是空口白話。

 

翁姑與媳婦沒有血緣,又毫無感情基礎,怎麼可能一結婚立馬就成為一家人?

 

講起對待新媳婦的態度,同樣是舊式的中國人,方式卻很不相同。

 

我一直記得小時候祖母對我說的一件往事。

 

祖母有個小弟,比祖母小很多歲 ~~ 事實上,這個舅公的確是祖父以父親申請兒子的方法把舅公從大陸申請到印尼的。

 

舅公一直跟著我的祖父母生活,成年後,祖母幫舅公娶了妻子。

 

長姊為母,所以祖母這個弟媳跟媳婦也差不多。

 

舅公結婚後第三天吧,祖母帶著舅婆去市場教舅婆買菜。

 

鄰居看見了,跟祖母說:「哎唷,妳也太過分了吧,才三天就帶出來買菜............」

 

祖母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大概是十一、二歲吧,不明白祖母的鄰居這樣說是什麼意思。

 

祖母笑著解釋:「因為是新媳婦嘛,媳婦娶回來是要疼惜的啊,而我急急忙忙就教她做家事,人家會覺得我不疼新媳婦啊…..........」

 

媳婦娶回來是要疼惜的,還是媳婦娶回來是要給婆家做奴隸的,這關係到風氣與習俗吧!

 

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學習一下怎麼做翁姑、怎麼做媳婦,不要食古不化、老是糾結在那種對誰都沒好處的禮法中。

 

媳婦潔兒家與我家都是天主教徒(只是媳婦家比較虔誠),因為要在教堂裡舉行婚禮,所以依照規矩兩個孩子必需上(婚姻)課,每星期一小時,上足一年。

 

這52堂課,應該對兩人婚前婚後各類事務都有詳盡的指引規劃吧,因為仔仔與潔兒似乎一切都掌握得蠻好的。

 

呵呵,想起一件好笑的事;希望不介意我打個岔..........

 

一天仔仔與潔兒回家。我、婆婆、仔仔與潔兒圍坐在飯桌前聊天,仔仔說起他的好友傑夫婚期將屆,傑夫卻剛剛才知道未婚妻竟然有一筆加幣四萬多的錢債,而這筆債婚後當然就成為傑夫的責任囉!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仔仔說:「怎麼可能對未婚妻的經濟狀況一無所知呢?」

 

(猜想他們婚前對彼此的經濟狀況知之甚詳應該是跟上那些課有關係吧!)

 

「那有什麼稀奇?」我說:「有很多夫妻結婚幾十年都不知道彼此的經濟狀況!」

 

仔仔很懷疑,「不可能吧?」

 

我笑:「你問嫲嫲,爺爺知不知道她有多少錢!」

 

婆婆沒聽清楚,轉臉看著我目露詢問。

 

我跟婆婆說:「仔仔問妳,爺爺知不知道妳有多少錢?」

 

婆婆立刻嗤一聲:「當然不知道啦,傻仔!」

 

😄😄😄

 

好了,言歸正傳...........

 

我覺得,假如大家都有意思改善婆家與媳婦的關係,政府應該提倡一些課程,不但要教導年輕人對於婚姻的認知,也要教導做父母的如何去對待成年的兒女。

 

像多數北美人那樣,兒女長大後與父母關係疏離固然不好,但是像許多華人那樣大家糾纏著終成冤家、日日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更糟糕,不是嗎?

 

這篇寫得長了些。不過今晚有冰雪暴。這個冰雪暴移動得很慢,所以可能造成極大的傷害,政府一直呼籲市民做好準備,應付可能的停電停水。

 

我的意思是,停電的話,我大概有幾天不能寫文了,所以今天多寫一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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